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21]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
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
㎡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当土拍2021-12号
|
位于姑孰镇,青莲路南侧,石门路东侧,东官路西侧,石桥路北侧
|
54897.4平方米(82.35亩)
|
居住、商业用地
|
≤1.7
|
≤36米
|
≤30%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25000
|
125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该地块红线范围外代建绿地约8390.62平方米(代建绿地不参与技术经济指标平衡,面积以实测为准)。
3、地块内应独立设置社区服务性用房,用地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社区服务性用房宜布置在石桥路北侧。该地块须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建设。
4、出让金交付: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土地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6、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7、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
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2日8时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2日8时至2021年11月11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1年1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一楼电子竞价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11月22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1年11月22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8时至2021年11月24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一楼电子竞价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 孙卉 蔡凌
联系电话: (0555)7166695
九、银行账户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79707420531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1306020919026440357
(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查询网址:http://zbcg.mas.gov.cn(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