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政务区天鹅湖旭辉花园4幢司法拍卖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定于 2017 年11月29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21号旭辉花园4幢18至19层1805/1805上室住宅用房,产权证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61437号】,建筑面积:158㎡,所在层/总层数:18-19/34。
评估价:364.21万元,起拍价:327.789万元,保证金:3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规定由买方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自拍卖成交裁定作出之日为界,分别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1月1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东二环路与新海大道交口向东300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十一、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流程及因贷款涉及到的相关费用。联系人:陶经理 13965002263、0551-62671808;秦经理 15375336781、0551-62855716。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咨询电话:0551-62386969 15255181737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鼎鑫大厦1107室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732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