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17 年7 月 17日上午10时至2017 年 7 月 18 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新安村新安路南侧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产权证号:东国用(2008)第0382号】面积:15874㎡,使用权终止日期:2055年10月27日;2、办公楼、厂房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4782.79㎡,其中部分无产证。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和“公拍网”公告。 整体拍卖,起拍价:15165600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17年7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联系辅助机构。
三、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四、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7 年 7月 27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咨询电话:0551-62386969 赵经理。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鼎鑫大厦1107室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185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 6月 9 日